标志设计与其他设计的不同之处
1.功用性
功用性是标志的本质。
经过艺术设计的标志虽然具有观赏价值,但更是为了实用。标志有为人类共用的,如公共场所标志、交通标志、安全标志、操作标志等;有为国家、地区、城市、民族、家族专用的旗徽等标志;有为社会团体、企业、活动专用的,如会徽、会标、厂标、社标等;有为某种商品产品专用的商标;还有为集体或个人所属物品专用的,如图章、签名、花押、落款、烙印等,都各自具有不可替代的独特功能。具有法律效力的标志尤其兼有维护权益的特殊使命。
2.识别性
识别性是标志最突出的特点,易于识别、显示事物自身特征,标示事物间不同的意义、区别与归属是标志的主要功能。
各种标志直接关系到国家、集团乃至个人的根本利益,决不能相互雷同、混淆,以免造成错觉。因此标志必须特征鲜明,令人一眼即可识别,并过目不忘。
3.显著性
显著是标志又一重要特点。
除隐形标志外,绝大多数标志的设置就是要引起人们注意。因此色彩强烈醒目、图形简练清晰,是标志通常具有的特征。
点击:1056 添加时间:2014/5/28